【本报法庭组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两名集团高层被指向科技园公司隐瞒于1995年订立租契,而使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共被控一项欺诈罪,案件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审理。三人暂时毋须答辩,苏官考虑黎智英有弃保潜逃和再犯风险,因此不准他保释,另外二人则准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黎智英知悉要收监后表现平静。
黎智英(73岁)前日遭通宵扣留后,昨由警车押抵西九龙法院大楼。他与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财务总监周达权(63岁)、行政总监黄伟强(59岁)被控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向科技园公司隐瞒没有或曾经没有,在香港工业邨公司即科技园公司的前身,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于1995年订立租契,而使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向科技园公司虚报在租契容许下使用该处所,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不按租契採取行动,导致苹果日报公司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控方庭上称,《苹果日报》于1995年与香港科技园公司签下土地租约,租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协议只允许经营者使用土地经营创意工业相关生意。三年后,被告涉嫌安排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佔用部份用地营运其他生意,违反租约逾20年,期间力高公司一直谋利及聘用多名员工。控方认为不是商业民事纠纷,被告签约时清楚了解租约内容,作为公司董事的黎智英和周达权显然是欺诈了科技园公司。
闻悉收押表现平静
至于声称是公司员工的黄伟强,涉嫌本年4月向科技园公司讹称力高的生意性质,直至近期被警方留意,他们才将办公室搬到湾仔。控方指力高非法佔用期间,逃避地税和差饷等,以近四年计算,力高一共节省了1,980万元开支。控方强调,律政司目前只落案起诉三人一项欺诈罪,但警方日前亦以违反《国安法》相关的罪行作出拘捕,不排除会循相关方向调查。
控方不对被告保释,指控罪严重及有潜逃风险,黎智英在2017年7月起约两年半间,曾外游87次,只有共670日在港。黎智英现时面对四宗区院案件,又质疑被告缺乏本地联繫,反而与其他地区有着紧密联繫,在台湾有着不少生意,而台港不设司法互助。辩方申请保释时强调,本案与《港区国安法》无关,法庭考虑保释时应沿用一般刑事案件的原则,而各被告在警方保释期间,一直遵守保释条件。辩方续指,黎已居港50年,比本案主控还久,加上黎的妻儿均住在香港,难以认同黎没有本地联繫。
苏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等候警方进一步调查,黎智英不准保释;周达权和黄伟强分别获准以现金人事各20万及10万元保释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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