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申诉专员公署在调查报告表示,发现有食环署前线人员没有在包装袋打上用作散发香味的小孔,更有承办商称老鼠会自行扯开包装袋进食鼠饵,显示理解严重不足,影响施放鼠饵的成效。
申诉署指出,食环署主要利用捕鼠器及有毒鼠饵进行灭鼠工作。对于该署以何种方式灭鼠,以至如何拣选灭鼠工具,涉及该署对活跃于本港的鼠只品种及习性的认识,以及对本港鼠患状况等范畴的专业判断,申诉署强调无意干预。然而,申诉署调查发现,食环署部份前线人员在使用有毒鼠饵时,没有在包装袋打上用作散发香味的小孔。有承办商人员称老鼠会自行扯开包装袋进食鼠饵,显示其对正确使用有毒鼠饵的理解严重不足,直接影响施放鼠饵的成效。
斥理解严重不足 影响成效
申诉署人员曾两度于实地视察时发现有毒鼠饵没有按有关规定摆放,其中2021年1月上旬发现放置在钻石山港铁站外的鼠饵包装袋并无打孔,食环署已就此事向其承办商发出口头警告。另外,申诉署人员亦于同年8月在食环署职员及其承办商陪同下视察土瓜湾街市的灭鼠工作期间,发现放于地下垃圾房的有毒鼠饵包装袋并无打孔,承办商称老鼠会自行扯开包装袋进食鼠饵。
申诉署表示,自2020年4月起,食环署已陆续在新续签的合约中,规定防治虫鼠服务承办商必须严格执行在施放有毒鼠饵的包装袋上打孔,违反相关合约条款会被视作严重失责。不过,申诉署认为,食环署虽已作出纠正,但难言有关不足是否只属冰山一角。因此,食环署应一併加强前线及督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前线人员固然须具备正确使用灭鼠工具和装备的知识,督导人员亦需掌握有关知识,才能在日常巡查时辨识及纠正误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