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闻台工程人员李小龙于2014年在「佔旺区」採访时,称遭多名警员拳打脚踢,事后入禀区域法院向政府民事索偿,案件拖拉七年,竟然戏剧性落幕,就是案件自今年4月起断续审讯15天、踏入尾声阶段,与讼双方突然庭外和解。这个决定,令审理案件的法官李树旭愤怒了,他坦言审案十年,从来未见过在结案陈词时才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透露自己更已着手写判决书。听罢李官之言,我们深深感受到他的怨气。按照今次的案件结论,几可断定是律政司或已察觉最后判决不利于己,于是接受对方的和解协议,否则依现时政治的强硬气势,岂会轻轻放过,必会坚持撑下去等裁决。近年,社会对立严重,持不同政治立场者对看事物的执着,有时会失去理性,于律政司、市民及执法者亦然,我们认为,各方兴讼必须审慎,有理有据,切勿意气之争,浪费纳税人金钱及法庭资源。
李小龙当年在「佔旺区」採访时被一名便衣警员抢走铝梯,随后被指袭警被捕,警方一直未有落案起诉。李称,当日被多名警员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和精神受损,以民事方式入禀向律政司索偿。
本案原定只审理6日,但最终花了15日作审讯,李官怒斥双方浪费时间和纳税人的金钱,形容是他处理同类案件近14年来,首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他又称,前晚阅读双方的书面陈词至深夜,甚至已开始撰写判词。李官在庭上怒斥:「你们想我怎样做?所以你们不需要我,基本我的作用是在发怒,我已没有作用,对吗?」李官还说了一个重要讯息,就是律政司其实可以一早达成和解。
为何律政司不早接受和解协议呢?我们按常理推断,相信是认为有胜算,可是到了审讯尾声,或者结果未必预期。双方昨天终达成和解协议,律政司一方将支付原告李小龙的讼费。李小龙形容对结果非最满意,但做到这一步已十分难得。他又称李官在庭上的质疑道出他的心声,「有片有证有据,其实可能喺现场已经解决到嘅问题,点解要搞到7年呢?」是真的,7年对任何人来说,也是费神的。
香港自2014年「佔领」事件后,涉及与政治主张的社会运动一浪接一浪,最大型的计有2016年的旺角暴动,以及2019年的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和平的示威或多或少衍生各类刑事案,从非法集结至暴动罪,从管有镭射笔作攻击性武器至投掷气油弹等。在混乱的冲突现场,谁是谁非谁犯法,往往只有事后翻看录影带寻证据及找证人。任何人当面对社会不公义,寻求法律途径是必然选择。可是,近年社会对立严重,持不同政治立场者对看事物的执着,有时会失去理性,于律政司、市民及执法者亦然。
司法机构较早前回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表示,截至今年2月28日,有1,752宗案件在各级法院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有1,662宗属刑事案件,其中有1,166宗已在或正在裁判法院处理,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分别有253宗、241宗及2宗,但高等法院的数字包括保释申请。政府曾表示,部分案件会外判予私人执业大律师和律师处理。在2019至20年度,有1,186宗案件外判,支出超过1.29亿元,而在2021至22年度的外判开支预算,为2.51亿元。这些钱,最后也是纳税人埋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