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丰银行属于香港人的银行,所以滙控(00005)的一举一动都成全城热话。
上周滙控(00005)股东之一的中国平安(02318)提出匯控应分拆亚洲业务,连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也关注,她表示希望滙控总部设在香港。
匯控主席杜嘉祺和行政总裁祁耀年在非正式股东会上称,集团总部位于伦敦,分拆将带来重大风险。但市场上一般人认为匯控利润大部分来自香港,因此理应分拆。
我们可以从杜嘉祺及祈耀年担心的问题上逐一来看。
首先,他们认为分拆亚洲业务回港会破坏全球协同价值。其实分拆后,滙控仍作爲滙丰亚洲主要股东,双方可签订代理合作协议,继续维持全球协同效应。
另外,他们夸大了「 跨境收入受负面影响」。滙控暗示其45亿美元的跨境批发银行业务收入可能因分拆而受到负面影响,这其中包含大量亚洲内部的业务,不会受到分拆的影响。
第二,他们夸大了「造成现有客户流失」。滙控的现有客户,尤其是工商金融客户(中小企业、中等规模上市公司),不一定因爲分拆而更换银行,一是成本上, 工商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更换银行可能面临巨大的摩擦成本;二是服务上,大多数其他银行也是通过合作伙伴关係、代理银行网络提供全球服务。
第三,杜嘉祺及祈耀年表示分拆需要斥巨资爲滙丰亚洲重建IT系统,可能需要3至5年时间,投入巨大。其实IT系统不需要重建。按香港监管规定,滙丰亚洲可根据服务协议继续与滙控共享IT系统,逐步过渡到恒生银行模式(恒生银行通过一系列协议,使用滙丰控股的部分核心系统)。即使需要重新建设IT系统,其成本也能够分几年以上逐步折旧摊销,不影响滙丰当期经营业绩。
第四,杜嘉祺及祈耀年称,爲满足自有资金和合格负债最低要求(MREL),滙丰亚洲需要自行发债,成本高、歷时久、难度大。事实上,滙控可以避免或大幅降低额外资本成本。分拆后,滙丰亚洲须对外发行自身MREL债务,这可通过直接发行新债,和/或从滙丰控股转移现有债务来实现。
如果滙丰亚洲直接发行400亿美元MREL债务,可避免与现有MREL债权人重新谈判,节省高额成本;滙丰控股此时也有400亿美元MREL将在2025年到期,産生的增量财务成本将在3年内完全消化;如获得监管过渡期豁免,滙丰亚洲甚至可以完全可避免因MREL産生的额外成本,而非滙丰声称的「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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