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國際組報道】法國國民議會於當地時間上周五(20日)一讀通過由執政黨提出的安全法,其中1條法律是關於懲戒惡意散布執法人員照片的人,最高可判處1年監禁和4.5萬歐元罰款。根據程序,草案將於本周二(24日)繼續進行二讀。首都巴黎等數個城市翌日(21日)已逾萬民眾走上街頭,抗議新法嚴重損害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
法國的「整體安全法」草案已於國民議會一讀通過,其中尤以第24條最受爭議,主要內容是懲戒民眾「惡意散布軍、警、憲行動中,帶有面部或其他可辨識特徵,且目的明顯是要損害執法人員人身安全或精神狀態的畫面」。涉事者將面臨一年監禁和4.5萬歐元的罰款。
嚴重損害新聞自由與公眾知情權
這項法條引起公共自由捍衛者及記者協會的大力抨擊,提案的內政部長達馬南(Gerald Darmanin)緊急與總理卡斯特克斯(Jean Castex)會商,並在會議後修改條文,加入「該法條不影響大眾知情的合理權利」這段話,以保障新聞自由。內政部長日前強調,新法沒有禁止民眾把畫面提交給行政或司法主管單位,「若你們看見警察有違法事情,你們有權利把它錄下來並提交給政府司法單位....拍攝警察行動的記者與公民完全可以繼續。相反地,在影像中,同時散布警察名字地址等資訊的行為必須停止」。
為了抗議國民議會一讀通過的「整體安全法」,法國記者工會(SNJ)指出,法國昨日全國同時舉行20多場示威集會。
昨全國舉行20多場示威集會
其中,記者工會、新聞從業者協會、國際特赦組織法國分部等組織昨午在巴黎托卡德洛(Trocadero)人權廣場旁舉辦集會,廣場前設有路障,大批民眾只能聚集在周邊馬路上。數千名參與者高喊「整體安全=最少自由」、「整體集權法」、「我們的影像是真正的全國警察督察署(IGPN)」,也有人高舉紙牌,寫著:「當警察把武器放下時,我們就會把手機放下」。
40多家法國媒體向內政部長抗議,認為這項法案將傷害新聞自由,「它將會讓警察有理由盤查直播警察行動的所有記者,把他們關進看守所」。人權人士艾登(Claire Hédon)則表示,「限縮檢控執法人員的行為,這是令人無法接受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則認為,「即使以這條法律控訴記者的可能性極小,警察在現場卻很可能以此法逮捕正在記錄他們行動的記者,這對傳播權是一個阻礙」。
現場一對60多歲夫妻與30多歲的女兒表示:「我們反對這項法令,也不知道它的重點是什麼。法案就在封城期間悄悄通過…這個法案有可能被其他政府危險運用。」
泰民主抗爭黃色小鴨亮相巴黎
原本和平的示威活動到傍晚出現緊張衝突,其中,巴黎艾菲爾鐵站附近有7千人示威,入夜後演變成小型衝突,警員要發射水炮驅散示威者,至少1名警員受傷,23人被扣留,有記者遭水砲車沖倒而受傷。值得一提的是,現場有參與者拿著出現在泰國象徵民主抗爭的黃色小鴨,對抗警察的水砲車,黃色小鴨身上掛的紙牌寫道:「從曼谷到巴黎,為了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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