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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環保署及馬會逾36萬 學者囚5個月
發佈日期 : 2019-05-22

被告黃梓韶出任長洲鮑思高青年中心(見圖)顧問期間

【本報法庭組報道】擁有博士學歷的環保學者,出任賽馬會長洲鮑思高青年中心顧問期間,代表中心向環保署申請撥款進行節能項目,卻作出虛假陳述,利用撥款委聘與他有利益衝突的公司承辦項目工程,詐騙環保署及賽馬會共逾36萬元。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求情稱東窗事發後,失業兼破產,要轉任保安員維生。法官考慮他多年在環保界作出的貢獻,判監五個月。


●失業兼破產 轉任保安員


辯方替被告黃梓韶(60歲)求情稱,被告畢生努力為環保工作研究,於案中向中心隱瞞自己是承辦商經營者的身份,並非為損害青年中心利益,而是希望利用自己在環保方面的知識,完成工程。案發後,他失去工作,公司也要清盤。他於2017年被頒令破產,更由博士學者轉職保安員,要靠女兒支援生活費,但他仍未放棄對環保教育的理想,現仍在研究納米環保科技。法官斥責被告知法犯法,以不正當手段令他背後操控的公司承辦工程。即使他最終損手而回破產收場,也非求情因素。因被告在環保研究方面的堅持和奮進,且已知錯,決定酌量減刑。


案情稱,被告於2010年任長洲鮑思高青年中心環境項目顧問,負責風力和太陽能發電項目「長洲E-SAVE」。被告2012年暗中成立北川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委任朋友為公司唯一董事和股東承接項目。公司2014年獲中心支付31.4萬元。被告2014年向環保署申請5萬元項津貼時,隱瞞另一外判商百力建築工程公司只提供部分服務,成本僅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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