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取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半山單位的訂金,以優待陳或其相關的三間公司一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後,法官裁定本案表面證據成立,已婚、與高官馮程淑儀育有女兒的馮永業,出庭承認與陳婉玉發生婚外情10多年,兩人親密如夫婦,馮更稱對方對他很好,「對我好好、好溫柔,好好,不要名份」。他不敢讓妻子知曉這段關係。馮強調只是協助對方投資物業,買賣涉案物業時,該筆金額與公務無關。 本報法庭組報道
被告馮永業(55歲),現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兩項控罪;女被告陳婉玉(61歲),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馮永業在自辯開初時表示,自己與太太馮程淑儀仍屬夫妻關係,育有一名19歲女兒,女兒現時在英國留學。據資料,其妻是現任政府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曾任康文署署長及民政局常任秘書長。
控方舉證完畢 裁表證成立
馮稱他在2003年4月加入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不足1個月,時任港聯航空總裁謝天賜致電相約他到文華東方酒店扒房午飯,謝帶陳婉玉到場,他則帶一位同事赴會,當日謝吃了一客牛扒和陳婉玉共用。馮當時知陳是任職會計工作。後來謝約他打網球,謝帶了陳及另一女子到鄕村俱樂部,之後在會所晚飯。其後他在國泰一次酒會中再遇到陳,大家點頭、他表示得閒再約一起打波,之後他倆再相約到深水灣遊艇會打波。陳向他披露自己處理離婚手續,他對陳開始有好感,他覺得跟陳一起相當之舒服。馮稱好感當然是雙向的。
34次同遊澳門 5次返內地
至2003年12月10日,他和陳到澳門吃晚飯長達3小時、主要是他向陳表白,由於他有家室、不想被人撞到、所以陳建議去澳門。他當時不知道陳是港聯直升機的董事,他們一起不會談公事,表白後大家開始拍拖。兩人在長達10多年的拍拖中,先後34次一起去澳門,5次返內地吃飯行街或者看傢私或欣賞畫作。馮形容陳對他「好好、好溫柔,好好,以她的身份,從没有要求我在時間或名分上有任何要求」。
稱陳「好溫柔」「不要名份」
他對投資物業一直非常有興趣,由1986年開始投資物業,2000年初開始聘用地產代理Maggie Ng作物業買賣。因他不時會去「睇樓」,所以陳會陪他「睇樓」。陳信任他,全部都是交由他「揀樓」、討價還價等。他介紹陳購買涉案雍景臺單位,他在談妥價錢後,一如以往通知陳,叫陳可簽署買樓文件。因陳感到有投資風險,馮回家想辦法。
馮又稱自己當時需要約600萬元按揭,於是與妻馮程淑儀商討,妻當時沒有按揭在手,經商討後便將物業改由其妻持有,並據律師建議以「提名契」形式將該物業轉為妻持有,以令容易申請按揭。當時陳已交付51萬元訂金。陳名下公司賣出翡翠園所賺利潤的一半,已多於馮欠陳的款項,兩者足以抵銷,故叫他不用交還該筆51萬元訂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