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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瞞曾套丁 男警擁12地呃學資判囚10月緩刑2年
發佈日期 : 2019-06-19


【本報法庭組報道】本身是大埔梧桐寨村原居民的26歲警員涉嫌於2013至14年在學期間,隱瞞擁有12幅大埔土地,向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申領資助,涉款共逾19.3萬元。他早前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立,裁判官昨指斥他屬蓄意漏報土地資產,案情嚴重;惟考慮他犯案時是學生,相關資助是用來讀書,並非用於揮霍,判囚10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古俊輝(26歲)被控於2013年九月至2014年3月間,及2014年5月至12月間,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虛報或漏報他或他家人沒擁有土地或物業,詐騙學資處透過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分別向他發放兩筆款項合共約19.3萬元,導致學資處蒙受不利或相當可能蒙受不利。案發時,被告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銀行及金融管理高級文憑。


#辯方求情指聽從母指示出售丁權肇禍


辯方求情稱,被告母親任清潔工,他聽從母親指示出售丁權,故令他名下擁有土地權益。其母對此案表示遺憾,被告亦覺後悔,願受法律制裁,他留下刑事案底,相信會失去警察工作,前途大受影響。裁判官指斥案情嚴重,被告是經審訊後被定罪,沒有悔意,不符合判社服令。被告原是警員,前途受貪念影響,非常可惜。被告犯案時年僅約21歲,沒證據顯示他亂用獲批的資助金,而他已還清款項,政府沒有損失,故輕判緩刑。


案情稱,被告在涉案時段呈交的兩份申請表,均沒有申報擁有土地資產。學資處調查土地註冊處文件後發現,被告早於2013至2014年申請學生資助前,名下已有12幅土地,總值逾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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