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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涉管有可作非法用途工具
發佈日期 : 2019-12-11


【本報法庭組報道】本月8日民陣在港島區發起遊行,警方截查可疑人士時,在兩名均27歲的男子身上搜獲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護目鏡、防毒面具、士巴拿、單指鐵蓮花、行山刀等,昨押解兩人到東區法院提堂。裁判官觀看鐵蓮花的證物圖片後認為像鎖匙扣或開瓶器,批准兩人保釋後訊。

報稱無業的被告林江帆,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指他於2019年12月8日在銅鑼灣怡和街22號,在背囊內管有一副護目鏡、一個防毒面具,鉗、一個板手,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另一被告陳栢賢報稱任職運輸,被控於灣仔柯布連道及告士打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下攜有一把鏍絲批、一個單指鐵蓮花及一把有套行山刀。據悉,兩人於遊行當日下午近6時遭警方截停,並搜獲有關物品。

辯方表示,涉案的行山刀可在普通露營用品店購入,單指鐵蓮花則類似鎖匙圈或戒指般扣在鎖匙上。裁判官批准江以2,000元,陳則以5,000元保釋外出,須守宵禁令及不可離境,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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