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禁止四人以上聚集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俗稱「限聚令」實施後,旺角警區特遣隊警員本周二早上約11時,在區內進行反罪惡巡邏,於大角咀櫻桃街近渡船街一天橋底對開發現有六名年齡介乎69至79歲的男子聚集,違反「限聚令」,遂向該六名年齡介乎69至79歲的男子發出定額罰款告票,每人罰款2,000元。
旺角警區特遣隊前日早上11時許,於區內進行反罪惡巡邏,於櫻桃街近渡船街天橋底,發現有六名男子聚集,作出口頭警告並呼籲他們離開,有關人士一度散去。其後警員「回馬槍」返回巡查,發現他們不聽勸告,繼續聚集,於是作出檢控。
#零的突破 葵青警區率先發告票
翻查資料,警方已一連三日向違例人士發出告票。本月5日,葵青警區首度於葵盛東邨盛興樓地下,向六名年齡介乎52至68歲的聚集男子發出定額罰款告票。本月6日,警方再於沙田沙角邨沙燕樓3樓平台社區會堂外,向13名男女發出定額罰款告票。至今累計發出至少25張告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