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4月 26日
星期五
   | 氣 溫 : 26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記協:警方應即時跟進 楊子俊:判決來得較遲
發佈日期 : 2020-11-20

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形容判決來得較遲。

【本報法庭組報道】有份提出訴訟的楊子俊在社交網站表示,以訟費計算是贏了八成,但仍要觀察警方和律政司會如何回應以及會否上訴,是否獲得公義仍然言之尚早。他指出,反修例運動的司法案件眾多,今次只是小勝一仗,五大訴求中的「撤銷示威者控罪」,至今亦未能實現,呼籲繼續關注和支持其他示威者。

記協主席楊健興,高等法院裁定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不符《人權法》,有關判決很清楚,執勤的警員應清楚展示編號,警方應即時跟進。他說,過去前線採訪記者面對警員在言語或其他暴力問題,希望警員展示編號可帶來制約,令警員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因為別人未必識別到自己,而不當地對待記者,他認為展示編號有助記者以及公眾監察警方,願意與警方管理層及監警會商討有關問題。

張達明冀按裁決改善 挽回市民對警隊信心

曾經擔任監警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如果政府盡快按裁決的要求改善,有助挽回市民對警方執法及投訴警察制度的信心。他指出,裁決平衡警方執法及人權保障,亦非針對個別警員的濫權行為。裁決並非硬性規定警員必定要展示傳統的警員編號,但指明警員必須展示一個獨一無二,令人可以識別的標記,以便跟進可能出現的投訴。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