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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石邨住户拥值1600万元大埔地皮房产 涉瞒报资产囚14天
发佈日期 : 2021-01-05

一名居住于坪石邨的公屋居民,被揭发拥大埔地皮房产

【本报法庭组报道】一名居住于坪石邨的公屋居民,去年申报入息资产时,报称没有土地及物业,然而房署揭发该公屋户在案发时,拥有一幅位于大埔的土地,2018年至2020年地皮正在建屋,土地及物业价值1,600万元。涉案人士忽略申报物业,被控违反《房屋条例》,昨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监14天。

案情透露,去年该公屋居民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土地及物业,并声称其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之后经调查揭发,该名公屋居民案发时拥有一幅位于大埔的土地,并获地政总署于2018年批出建屋牌照及于去年发出完工证,该土地及物业的价值为1,600万元,并不符合租住公屋资格。

该名公屋居民因忽略提供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违反了《房屋条例》第27(a)条,而被房屋署作出检控。被告昨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虑到案情严重,即时判处被告监禁14天。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是用作釐定租金以及审核续住公屋资格的基础,住户必须准确填写。因此,在作出申报前,住户应仔细阅读入息及资产申报表的内容及填表须知,并按指定的方法计算其收入及资产填写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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