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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馮律師行凍資事件 不含刑事成份 僅前文員涉民事訴訟
發佈日期 : 2021-01-12


【本報記者報道】香港律師會於去年12月24日突然公布介入黃馮律師行的業務及暫時接管,指是因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及該行有違規行為,並凍結該行的資金,據稱涉及逾億元,令大批令大批該行客戶資金被凍結,一些因為按揭貸款被凍結而造成逼切影響的苦主更苦不堪言,求助無援,炮轟律師會「黑箱作業」。雖然律師會指向警方舉報,但據了解,警方至今沒有接獲報案,僅派出商業罪案調查科了解事件,但暫未有發現事件有刑事成份。綜合消息透露,被指涉事的「前文員」,相信只涉及該人與律師行之間的民事訴訟,涉款約僅數萬元而已。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圖)當日公布,指經調查發現「黃馮律師行」前文員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另發現該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行為包括透支客戶款項、容許非律師人士在支票簽署,案件已交警方跟進。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指,基於事件嚴重程度,決定行使法定權力介入接管律師行;因案件尚在調查,律師會拒透露有多少客戶受影響、涉案金額等。

警方指無人報案 僅派商罪科協助跟進

究竟警方的調查進展如何?據悉,警方至今仍沒有接獲任何相關人士及組織作出舉報。即暫時沒有人向警方報案。不過,曾派出商業罪案調查科於去年12月22日及28日會見香港律師會,商討關於一間律師行專業失德及一宗該律師行的民事訴訟事宜。商罪科已委派一專責隊伍跟進相關事宜,但未發現有任何刑事成份,但仍會與香港律師會保持緊密聯繫,會繼續提供協助。

綜合消息透露,律師會提及的「前文員」,未見有涉嫌挪用客戶的大額資金等刑事罪行,但就知悉該人與本事件中的律師行有涉及錢銀的民事訴訟,涉款約數萬元。因此,律師會指「經調查發現黃馮律師行前文員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的說法,需要進一步交代。

「前文員」無挪用款項 僅涉數萬元糾紛

至於律師會曾稱已向包括運房局等政府部門匯報,但運房局發言昨晚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在「黃馮律師行」及律師會這件事上,沒有角色,所以無有內容可回覆。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嫻於節目上說,於處理有關事件時難有預警,因需要防止涉事律師行走資,或有相關的事前安排。她指,現階段中介律師行需要儘快聯絡受影響客戶處理個案,而苦主亦應取回檔案以便另找律師行處理,而律師會亦要儘快羅列願意協助個案的律師行名單。她說,過去10年亦有類似個案,長遠而言,需要就存款於律師行時探討加入彈性條款,或以銀行作監管等。

黃馮律師行上月因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被香港律師會行使法定權力接管,一批受影響客戶的帳戶亦即時凍結,總額超過1.2億元。有苦主在電台節目表示,現時資金被凍結,未能成交新樓之餘亦要被發展商罰息,指若未能於下周一前籌得資金,或需要被迫撻訂。她批評,律師會欠缺透明度,至少應有款項解凍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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