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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Sir粗口書維持列不雅 官:與「教細路」背道而馳
發佈日期 : 2017-03-25

歐陽偉豪對敗訴的結果感到失望和不開心。
被列為第二類物品(不雅物品)的《Ben Sir粗
歐陽偉豪對敗訴的結果感到失望和不開心。
被列為第二類物品(不雅物品)的《Ben Sir粗

暱稱「Ben Sir」中大中文系高級講師歐陽偉豪去年6月推出《Ben Sir粗口小講堂》一書,及後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列為第二類物品(不雅物品),出版商「小明文創」不服裁決,申請申請覆核評級。主審裁判官及四名審裁員昨一致裁定維持原判,駁回申請。判辭強調涉事書籍中出現33次粗口字,並不符合社會道德禮教標準,且相信書中粗口的呈現效果會令讀者感到腐化及可厭,與「教細路」的想法背道而馳。歐陽偉豪對結果「失望和不開心。如何跟進,出版社會跟律師商討。」


本報法庭組報道


主審裁判官黃國輝裁決指出,涉案書籍以透明膠套套着,並擺放在零售商出售,任何人士包括18歲以下的青少年也可隨意買到,並閱讀到圖書內容。該書重點介紹五個「門」字部的粗口字,在51頁的內容中,共出現了33次,部分粗口字字體頗大,亦有粗口字在同一句中重複出現四次。他認為從文字及學術角度來看沒有甚麼意義,這亦與字典及辭典等著作不同,不可相提並論。


從學術角度看毫無意義


黃官續稱,該書以口語化字眼寫成、用彩色印刷、書中字體亦有大有小,設計及表達手法屬一般商業流行讀物,與文學及學術作品大有不同。書中曾用「聽講」來解釋廣州人使用某粗口字的習慣,反映書中只是用三言兩語解釋粗口出處,說法沒有實證,引經據典的部分亦不多。裁判官認為,書中多番出現的粗口字不具文學或學術上的真正目的,屬毫無意義。


裁判官亦指出,即使書籍封面寫有「敬請家長注意」等字眼,但此書可公開售予所有未成年青少年,而書中序言中作者亦直言:「我只係教細路」,與封面的「兒童不宜」字眼背道而馳。裁判官認為,書籍暢銷與否和評定其內容是否符合道德禮教標準並沒關係,重申書中展示粗口的方式可令中、小學生的腦海中充斥粗口字。裁判官及審裁委員一致裁定有關書籍屬二級不雅物品,須以封套包裝出售及載有法定告示,亦不得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


不得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


據資料,本書作者歐陽偉豪師承著名語言學家張洪年教授,其研究範疇包括中國語言學、粵語語法、句法對比及語言習得。中文科補習天王林溢欣曾是他的學生。他因在電視節目中以輕鬆搞笑手法講解粵語用字及語法而廣為人識。歐陽偉豪在TVB開節目《Ben Sir學堂》教講粗口而成名,無綫之後開拍第二輯《Ben Sir研究院》,現每逢星期日播放,為觀眾探討香港粵語諺語、潮語同埋粗口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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