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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作供:未見過死者與被告有爭拗
發佈日期 : 2018-11-14

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元朗田心村一村房去年4月發生兇案,警方封鎖現場調
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元朗田心村一村房去年4月發生兇案,警方封鎖現場調

【本報法庭組報道】發現屍體的租客張社良供稱,從未見過死者與被告有爭拗,但被告曾向他提過「包租公帶女人返嚟溝女」、「仲要瞓喺房度,又摸上面,又摸下面」。張回答指出這是死者的私人生活,「佢有本事,佢自己搞,唔好理人咁多嘢。」死者前妻則指出死者脾氣暴躁,有酗酒習慣,曾打她及女兒。


張社良形容被告與死者(陳伯)的關係「無乜特別」,屬普通住戶,從未見過兩人有爭執。惟被告曾向張透露,陳伯有時會與路過的女性搭訕。辯方向張發問前,向他指出,在法庭上作供「唔使客氣,唔使斯文」,只要是真實就如實講出來。張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他曾對警方供稱,被告說陳伯「好鹹濕,咁老仲帶兩個女人返嚟,瞓喺房度又摸上面又摸下面」。張指出被告說這話是案發前約一個月,他當時叫被告不要理會他人私事。張強調沒有將被告對死者此等不滿,向死者或第三者透露。


死者前妻指其脾氣暴躁


辯方續稱,被告也對張說過「陳伯好鹹濕,咁老仲帶兩個女人返嚟」,張否認聽過這句話。張又承認自己亦曾帶過女友返家過夜,從無聽過有人說過死者對此事有微言。張又表示,他從未與死者或被告發生爭吵,也沒有見過死者與被告兩人爭吵。


死者前妻李施美供稱,她於1986年與陳伯在內地結婚,兩人育有一對子女。惟因性格不合,兩人於2000年離婚,但二人仍有聯絡,她仍不時返回陳伯位於元朗廈村的寓所探望。她曾於2015年帶同子女與陳伯到洪水橋飲茶,但陳伯當時突然發脾氣,更用粗言穢語大罵女兒,最終飲茶不成,她自此再沒有無見過前夫。李同意指出死者為人脾氣暴躁,幼女出世後更變本加厲,試過毆打她及女兒,家人對他沒有辦法,她於是決定離婚。李施美又透露前夫生前有飲烈酒、三鞭酒的習慣,多在晚上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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