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報告關注運輸署容許專營巴士設立司機14小時特別更,直言制度必然增加車長累積疲勞的風險,建議作出檢討,在規例中訂明有關工時的指引。運輸署署長陳美寶指出每日有400萬人次乘坐巴士,巴士公司明言早上及黃昏時段有需要增加班次,指引已規定特別更的車長每日有不少於連續3小時的休息時間,若取消特別更,全港5間專營巴士公司便需聘請1,000至1,500名車長作填補。
恐嚇侮辱車長 另立法阻嚇
委員會提出委任識別和管理疲勞駕駛方面的專家加入常設工作小組,成為特設委員;常設工作小組考慮每更14小時的特別更是否符合巴士安全;城巴/新巴和運輸署緊密合作,以確保城巴/新巴為當特別更的車長提供足夠的休息設施等。
由於乘客辱罵和襲擊與巴士車長事件日增,報告建議可考慮訂立法例條文,將乘客向車長作出「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定為罪行。陳美寶昨日表示需時研究,會檢討現行法例是否足夠處理,但她強調任何乘客如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的普通襲擊,可監禁1年,而根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列明乘客若故意阻礙或妨礙巴士司機,或故意分散他們的注意力,在無合理辯解下可處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巴分會副主任黎兆聰向《成報》表示支持訂立辱罵車長罪,認為只有另立法才有阻嚇,否則只會加劇打站長事件。至於應否取消「14小時特別更」,黎指出現時特別更車長有足夠休息時間,削弱工時可能令車長收入大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