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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92年訪深圳公安局 談「非常規引渡」
發佈日期 : 2019-04-04


【本報港聞部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日前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內地推行「陽光司法」,法治獲世界最先進、最民主的國家接受。不過,本土研究社翻查英國解密檔案,發現譚惠珠早於1992年任港事顧問時,曾拜訪深圳公安局,更談到1997年後內地與香港之間的「非常規引渡問題」,當時已令英國外交部憂慮,港英政府短短數日便回信英國外交部,明言不會與內地商討任何引渡安排。


當時已令英國外交部憂慮


本土研究社的「香港前途研究計劃」在社交網站Facebook帖文指出,港英政府當年曾因90年代跨境暴力案件日益嚴重,曾認真考慮與中方洽談協議,但英國和港英政府均認為,這是「潘朵拉的盒子」,是「萬萬碰不得」。港英政府時任副政治顧問柏聖文(S.E.Bradley)回信給英國外交部時提到,香港與廣東一旦達成「非常規引渡安排」,會惹來其他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擔心,因為移交到香港的疑犯,有機會被引渡到內地。


「香港前途研究計劃」認為,中英兩國在30多年前曾商討司法互助,但時至今日,兩國仍未就引渡法達致任何協議,而中國即使1998年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迄今仍未批准相關公約去保障公平審訊,批評在不成熟的法律體系下,「陽光司法」根本沒有現實基礎。


逾十傳媒機構聯署反修例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等10多個傳媒工會、組織及機構昨發表聯署聲明,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聲明指出,內地傳媒環境險惡,香港、內地以至外地記者採訪時受阻事件,不絕於耳,部分記者更曾被定罪入獄。聲明稱,建議中的修例會打開缺口,令任何在港記者均有可能因為各式罪名而被移送內地,「此風險恐怕會造成自我審查,新例有如高懸於記者頭上的利刃」,憂慮一旦落實修例,現時香港僅餘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空間嚴重倒退,記者因憂慮人身安全,面對無形無盡的心理壓力,亦將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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