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4月 26日
星期五
   | 氣 溫 : 26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沙呂小遊學團多項違教局指引 「無證據顯示」校長及教師挪用公款
發佈日期 : 2019-04-12

■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爆出連串校政風波。
■校長薛鳳鳴去年在記者會上否認挪用公款及舞弊。
■學校法團校董會成立的獨立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工作。
■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爆出連串校政風波。
■校長薛鳳鳴去年在記者會上否認挪用公款及舞弊。

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在去年10月被揭發澳洲交流團帳目不清,校方獨立調查小組經過接近半年的調查,報告已上交教育局。報告確定,學校辦理澳洲遊學團行政、財政欠缺監管,亦無遵照教育局指引和要求行事,但強調「無證據顯示」校長薛鳳鳴及教師文匯青有挪用公款。教育局昨日表示,局方的直接調查中揭示學校存在其他違規情況,包括未有依足教育局的指引安排教師署任及聘請非教學人員、未有安排足夠人手照顧參加境外學習活動的學生等。至於部分涉及澳洲遊學團的投訴,正由其他執法機構處理。本報港聞部報道


 


校方獨立調查小組認為,遊學團行政及財政上雖違規及欠監管,但「無證據顯示」校長薛鳳鳴及老師文匯青有挪用公款。校方給予家長的報告摘要中,設有12項問答回應外界質疑,但無交代對二人的處分。報告的附錄提到,交流團沒有要求旅行社報價、交予家教會辦理及利用私人戶口,均違反教育局指引。小組認為,遊學團的負責人經私人澳元戶口處理遊學團的支出,招致挪用公款的嫌疑,不過會計師調查後認為,比對過沒有單據以及有紀錄的支出,屬合理水平,因此推論負責的老師沒有挪用公款,而存放在學校夾萬內的3萬澳元,經調查後亦無被挪取的嫌疑。


報告質疑投訴人非「用家」


就每次澳洲交流團均由同一位老師負責,小組認為,考慮該老師熟悉當地環境,並有當地車牌,是視乎需要才交由其負責非特別偏愛。至於參加交流團的小六學生可豁免校內試,小組指出,學生在出發前已考呈分試,即使被豁免校內試,亦不影響升中。報告質疑,投訴人不是「用家」,有關指控超過全職同工所能承擔,亦使付出工作以外時間的教師受到沉重的壓力和指控,小組希望負責的同工不會因今次的事件而「失去一顆對學生火熱的愛心」。


小組建議,學校應遵守教育局指引,在購買機票等較昂貴及一次過付款的項目,應招標或邀請報價、就個別活動成立監管委員會;若家教會有意參與學校商業活動,應該競逐投標等。學校活動亦應有收支紀錄及單據,任何活動亦應避免用私人戶口處理收款或付款,墊支的款項亦應以收據申請報銷。


教育局表示,負責調查帳目混亂事件的獨立調查小組已提交報告,小組確定學校在辦理澳洲遊學團的行政程序及財務處理安排缺乏監管,亦沒有遵照指引及要求行事,與教育局早前的直接調查結果大致相若。


批評行政及財政欠缺監管


在局方的直接調查早前亦揭示學校有其他違規情況,包括未有依足指引安排教師署任及聘請非教學人員、未有安排足夠人手照顧參加境外學習活動的學生,以及未有遵照局方指引處理個別財務事宜等。教育局已於今年1月向學校法團校董會發出警告信,要求學校嚴肅處理,並向涉事教職員,採取相應的紀律行動。


教育局表示,校方已交代了向涉事教職員採取紀律行動的詳情,部分有關澳洲遊學團的投訴,正交由執法機構處理,會密切監察學校的跟進措施,並向校方提供適切支援,防止再發生違規情況。


去年10月,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被揭在七個學年、共舉辦九次澳洲遊學團,當中的行程費用為多次向家長收取澳元現金支付,涉款287萬元。部分款項存入了當時家教會司庫、教師文雁菁的私人戶口,引挪用公款之嫌。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