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3月 29日
星期五
   | 氣 溫 : 28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購居屋免補價280萬 3人控欺詐
發佈日期 : 2018-12-21


【本報港聞報道】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人,指他們涉嫌就向房屋委員會購買一個居屋單位時,分別欺詐及偽造文書,沒有向政府補回逾280萬元的地價。被告將於今日(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3名被告於前日被起訴,包括胡嘉朗(36歲),國際化妝品零售商產品銷售員,其丈夫譚浩傑(39歲);以及廣告公司東主謝國鴻(38歲),胡嘉朗及譚浩傑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而謝國鴻則被控一項偽造罪名。


製造虛假就業證明


胡嘉朗於案發時在一間國際化妝品零售商任職產品銷售員。謝國鴻的廣告公司從沒有聘用她為僱員。房委會於2012年底推出「擴展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至白表買家臨時計劃」,容許符合入息及資產上限等要求的白表申請人,在第二市場免補地價購買資助出售房屋單位。


胡及譚同被控的罪名指他們涉嫌於2014年1月17日至6月5日期間,向房委會偽稱他們的總收入沒有超過合資格申請者的4萬元上限;安排製造一份虛假就業證明書,顯示胡獲有關廣告公司聘用為產品經理,入職時月薪為1.6萬元;向房委會遞交該就業證明書,作為胡嘉朗的入息證明;及在他們不符合申請者資格的情況下,向房委會先後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及就位於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居屋單位的提名信。


胡嘉朗及譚浩傑意圖詐騙而涉嫌誘使房委會就購買該單位,向他們發出購買資格證明書及提名信,導致他們獲得利益。另一項控罪指謝國鴻涉嫌於2014年1月17日至6月5日期間,製造一封虛假聘用信,顯示該廣告公司於2013年11月4日僱用胡嘉朗,而事實上並無獲聘任。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