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器刺警颈 硬物击头 警署警车遭狂掷汽油弹 (大)林郑种祸根 警员首密集受袭
【本报记者报道】反修订《逃犯条例》示威持续四个月,自港府启动禁蒙面法规后,抗争行动未有减退,网民昨天发起的「18区开花」行动,在各区大型商场聚集,获大批黑衣蒙面人响应,全日「示威遍地开花,警察遍地拉人」。示威者的行动升级,认为警民严重对立,无人同情警员,于是改变抗争策略,昨天首次出现针对警察、警车及建筑物攻击。先后出现最少3宗涉及4名警员的严重受袭事件,有防暴警被人用尖物刺向颈部,血流如注,险酿成重演昔日同袍朱振国变植物人事件;有警车在沙田及旺角先后遭人投掷汽油弹和预先放爆炸装置,烈火围车;旺角警署更被人疯狂投掷逾20枚汽油弹进入,随时把署内警员及公众人士烧死。这一切全是特首林郑月娥种下的祸根,把警队推向悬崖边,要警务人员「粉身碎骨」。
特首林郑月娥未有正面回应诉,面对示威者的激烈抗争,除了谴责,就只有谴责,躲在冷气房冷眼旁观前线警务人员与示威者激战,任由违法抗争的年轻人一个个被送上法庭。网民发起18区行动以示对《禁蒙面法》不满,并争取落实民间五大诉求。踏入下午3时,多区起冲突,气氛转趋紧张。从昨天示威者行动所见,全日明显发起针对警员袭击,这跟日前抗争者的讨论不谋而合。然而,昨天施袭者是否全属于反修例示威者,抑或混水摸鱼的仇警人士,甚至是故意扰乱香港秩序的中共内斗、政见不同的异见人士等,就尚待深入调查了。
#观塘被刺 颈伤口长约4CM 人清醒
下午5时半左右,有警员奉命到港铁观塘站,处理一宗「刑事毁坏」案件期间,有人在人群中以利器从后割颈,有警员颈部受伤流血,被送往联合医院救治,送院时清醒。 警方已即时于现场拘捕2人。据了解,受伤警务人员隶属东九龙冲锋队第三队的沙展「祥哥」,据称右边颈部伤口长约3至4CM,初步情况稳定。「祥哥」的哥哥及太太闻讯即到院探望,「祥哥」清醒及可作简单沟通。警方发言人表示:「暴徒行径严重威胁警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利器袭击可以致命,警方必定全力追究。」该宗事件2005年7月19日警员朱振国在深水埗受袭相似。当天朱截查一名可疑男子时,遭对方突然拔出生果刀割喉,朱颈部大动脉被割,因失血过多,脑部缺氧,从此成为植物人。
另一宗较严重的警员受袭事件发生在晚上7时半左右,两名在将军澳执勤的便装警员被人围堵,他们尝试撤离现场,但仍被追打,期间有人以硬物不断击打他们的头部。两名警员均头部受伤流血,被送往将军澳医院治理,送院时清醒。据了解,两人属秀茂坪分区,当时执行观察的职务。
#警车受燃烧弹 警私家车被涂污
除了警员受袭外,警车也成为袭击目标。下午约5时,在沙田,更有暴徒从高处向马路上的警车投掷汽油弹,令警车车身一度陷入火海。昨晚8时许,一辆警车驶经旺角弥敦道近快富行时,突然传出爆炸声,其后有人发现附近花槽位置有爆开的疑似爆炸装置部件,暂未知袭击目标是否警车。
晚上近7时,一辆停泊于登打士街近弥敦道的白色私家车被暴徒击碎车窗,并以喷漆喷上「狗车」及「狗」字眼,涂污车身。有人在车尾箱搜获一个印有警徽及写上「鑑证科」的胶盒、反光衣及索带等物品,相关物品其后被散落车内的地上。
警方证实该私家车是属于警方车辆,当时鑑证科人员只是在旺角区处理一宗与示威活动无关的爆窃案。警方发言人表示:「暴徒的破坏行为已经构成刑事毁坏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而此等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警方维持治安,缉拿罪犯的工作,令警务人员难以处理市民的求助。警方严厉谴责暴徒的破坏行为,警告暴徒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
#旺角警署遭掟逾20枚汽油弹
晚上9时许,有黑衣人向旺角警署投掷超过20枚汽油弹,警署门外一度火光熊熊,冒出大量浓烟。消防员接报到场,救熄大火,并在附近桥趸位置发现一个背囊,内藏有一罐约一公升液体,消防员用仪器探测后,证实疑为易燃液体,通知警方调查。
警方发言人:暴徒伤人、攻击警察、纵火、欺凌、破坏及堵路的行为,完全漠视法纪,根本是暴动的行为。暴徒持续破坏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广大市民的生活,警方警告暴徒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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