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新闻行政人员协会约见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反映有关「港版国安法」的业界意见,协会认为相关影响深远重大。协会促请全国人大常委在草拟及制定具体条文前,充分认真考虑新闻工作者的意见及忧虑,条文要有清晰界定,令业界不会因採访工作而误堕法网。
协会发表意见书,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在考虑订立法例时,必须确保本港的言论、新闻及出版自由不受损害及削弱;新闻工作者不会因正常採访被「以言入罪」。协会又关注传媒採访时经常接触不同政见人士,新闻报道如受访者在接受访问时提及「港独」、分裂国家等言论,不应被列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协会促请制定相关条文时,关注业界忧虑,避免将採访报道误列为鼓吹分裂国家及颠覆政权。在新闻报道中或会引用消息来源,资料或来自官方机密,但不涉及违法取得,因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而发布,在此情况下,不应被视为洩露官方机密而触犯国家安全法,相关报道如是基于公众利益,应可作为抗辩理由。在执法方面,协会认为除非获法庭授权,否则不得搜查新闻工作者处所及进行监听,而涉及的审讯须在香港法院根据香港法律公开聆讯,并确保法例符合香港法律制度的原则及不具追溯力。
协会又促请全国人大常委在草拟及制定具体条文前,充分认真考虑新闻工作者的意见及忧虑,条文要有清晰界定,令业界不会因採访工作而误堕法网;协会又促请特区政府在全国人大常委制定法例过程中,充分向中央反映业界的意见及疑虑,以释除忧虑及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