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前年11月有网民发起大三罢行动,一对情侣涉在天水围参与非法集结,案件昨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施祖尧指两人案发时穿黑衣戴口罩,背包藏有劳工手套及剪刀等物品,两人被截停的位置为黑衣人逃离的路线,附近的轻铁站路轨上有烧着的杂物,裁定两人罪成,收押至12月15日,待索阅背景报告后判刑。
同为27岁的被告刘勇(侍应)及谭芷澄(文员),被控于2019年11月11日,在天水围轻铁翠湖站参与非法集结。法官指出,首被告刘勇在警诫下招认有堵路,虽然辩方申请将警诫供词不能呈堂,但警员由拘捕至补录供词的证供清晰明确,接纳他为诚实可靠的证人。相反,刘勇的证供有多处不合理及不一致。他声称因急于与女友、即次被告谭芷澄相见,故未有细看便在记事册及声明上签署。刘身为一个成年人,不可能轻视签署的重要性,加上只是短短数页,理应很快便看完,裁定其解释不合情理。
裁判官续指出,案发当日有大三罢行动,有人在市区堵路,天荣路有有杂物燃烧,裁定该处是非法集结现场。两被告被截查的翠湖轻铁站是堵路路线,属非法集结范围。刘勇在警诫下已承认堵路,而两人的背包亦被搜出后备口罩、劳工手套及剪刀等物品,口罩明显是用以掩饰身分,手套则用作搬动杂物,裁定两人与黑衣人群共同行动,故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