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执业大律师苏俊文接受《成报》访问时指出,如果有人被控刑事毁坏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0年。至于根据《香港铁路附例》,若有人抛东西入路轨范围,会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抛东西入路轨罚款囚半年
苏俊文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60(1)条及第63(2)条,如果有人被控刑事毁坏,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不过他补充,如果有人掷铁栏的态度鲁莽而危及他人生命,例如掷铁栏落路轨时有列车驶过,则更可被控《刑事罪行条例》的第60(2)条及第63(1)条,最高刑罚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此外,根据《香港铁路附例》,如果有人抛东西入路轨范围,即属违法,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抛栏触高压电缆可电死人
至于英国机械工程师学会院士卢觉强表示,港铁高压电缆的电力高达2.5万伏特,如果疑犯在抛下涉事长达17米的扶手栏杆时,扶手栏杆已经触及架空电缆但尚未放手,便极有可能被电死,唿吁今次是否涉及恶作剧成分,市民都切勿做出此等极度危险的行为,以免丧失性命。他指出,架空电缆受损之后,即使电缆断裂,亦不会发生爆炸,而且本身设有安全装置,一旦发生事故,便会立即断电以免酿成灾难。
另外,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鑌建议,港铁和路政署考虑在未有围栏又接近架空电缆的行人天桥位置,加设保护设施,以免同类情况再发生,影响东铁服务。该委员会委员、民主党林卓廷认为,如果有人恶意破坏,即使加高围栏亦防不胜防。他认为,未必需要因个别事件,而将东铁沿綫的露天天桥全部变成密封式,应待警方调查后再研究有无需要加装闭露电视等设备。议会阵线立法会议员范国威指出,这类人为的蓄意破坏非常罕有,可能会影响市民及东铁铁路的行车安全,警方需要严肃调查及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