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状兼圣公会诸圣座堂高层在高等法院聆讯审理一宗物业纠纷案期间,于昨凌晨1时直接向认识兼共用同一办公室的主审的暂委法官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发出电邮,内容主要是替案中被告、 诸圣座堂退休牧师曾继才抱不平,力称他是好人,并请求林官运用智慧, 免却教会继续尴尬,并指与讼双方需要的不是公义,而是谅解等。原告大律师对电邮感震惊,质疑发信的女大状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提出「换官」重审。林官听罢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原告方申请,安排由另一法官重审本案。庭上未有披露肇事女大状是谁,亦未有交代司法机构会否严肃跟进是否有人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本报法庭组报道
暂委法官林定国昨早上开庭时主动向与讼双方透露,他凌晨时份收到一封发自一名女大律师的电邮,他不会在庭上公开该女大律师姓名,并把电邮的副本给予与讼双方大律师。庭上透露,电邮来自一名诸圣座堂女高层,本身是一名大律师,更是林官所属大律师事务所的「挂牌租户」(door tentant)。她在电邮中表示,看过报章相关报道后,希望表达个人意见,认为曾继才为人甚好,本案会影响教会及曾牧师的声誉,而教会现时所需的并非公义,而是谅解,又希望避免教会继续尴尬。
原告想要公平审讯 质疑影响聆讯
林官强调,不会理会电邮内容,聆讯可以继续。原告大律师指出,电邮寄件者此举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欠谨慎,她试图利用自己与法官的关係,影响本案聆讯,做法极不恰当。原告表明想要一场公平审讯,林官继续审理案件可能会造成明显偏见,亦愿承担重新排期的后果,故坚持要撤换法官。
辩方则反对,相关电邮内容不会影响法官,法官亦不会因为与寄件者相识而受其影响产生偏见;况且曾属同一律师楼共事,或者是两师徒在法庭打官司在本港法庭实属常事,不足为奇,排期重审对被告不公平。
林官吁双方寻找恰当方式解决纷争
林官表示,私下认识这名女大律师,但已有一段长时间没有见面,会忽略电邮内容,但承认现阶段中止审讯或影响司法公义,而继续审理案件或予偏袒观感,决定批准原告一方的申请,案件更换另一名法官审理,稍后颁发书面判词解释,并指在书面颁布的理由中不会公开传送电邮人士的名字。辩方表明会就更换法官的决定提出上诉。
林官向与讼双方律师交代更换法官的决定后,最后特别以广东话向与讼各人解释,现阶段终止聆讯,主要关键在于要保持司法独立及公众对司法独立的观感,以及必须维持司法独立印象及与讼双方对法庭判案的信心。林官鼓励双方可于排期审讯期间尝试寻找恰当方式解决纷争,如果避免打官司就最好,唿并吁大家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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