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批評民政事務局監管多項青年交流及實習資助活動時有不足,對「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與「國際青年交流資助計劃」的項目沒有進行評審面試,部分交流團出現大量名額空缺,而民政局以往沒設定最低參加人數,個別資助計劃更只得一人參加。另外,申辦團體又以各種原因取消交流團,當中四成個案是在原定出發日期過後,民政局才得悉活動已取消。
政府每年都有資助青年到外地交流和實習,在2012至2017年的5個年度,有關活動數量與參加人數升了超過160%,開支增加近四倍,2016至2017年度則用了逾1億2000萬元。審計署隨機抽查60個項目,在2015至2016年度,其中一個湖南3日交流團預計招收28人,獲民政局資助逾4萬元,結果只有一人參加,最終計算3個主辦團體代表共4人出發;民政局最後將資助減至5000多元,但審計署指出最終資助較人均資助多了兩倍。民政局回應稱,該團是去探訪偏遠郊區弱勢兒童,為了不想兒童失望所以最終照樣出發,以後將制定參加人數下限10人。
同時,審計署發現其中一個團體的交流團連續兩年有大量名額空缺,2015至2016年間空缺達七成半;根據規定,團體辦完活動後3個月內要交收支報告,惟該團體遲了17個月才遞交,但在2016至2017年仍獲批13萬元,而項目150個名額亦只有25人參加。
審計署認為,民政事務局應監察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項目最低參加人數新規定的實施情況,密切監察團體提交活動報告和收支報告的情況,並加強與申辦團體聯繫,研究如何充分使用國際青年交流計劃和暑期交流計劃的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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