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項罪名的案件,經過52日審訊,4男5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超過20小時後,周五(18日)下午作出裁決,一致裁定首被告梁天琦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罪名成立,煽惑暴動罪名一致裁定不成立,他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罪名則未能達成有效裁決;26歲的梁天琦聽到煽惑暴動罪不成立時,表現鬆一口氣,抹一抹眼淚,然後微笑。
盧建民犯人欄內痛哭
第三被告盧建民在砵蘭街參與暴動,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他得悉裁決後在犯人欄內痛哭,並與其餘幾名被告擁抱。
第四被告林傲軒非法集結罪名一致裁定不成立;第五被告林倫慶,陪審團一致裁定他3項參與暴動罪名不成立;第二被告李諾文及第四被告林傲軒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的控罪,就未能達成有效裁決。案件押後到下周一(21日)求情,下月11日再處理未能達成有效裁決的控罪。
梁天琦及盧建民要即時還柙,林傲軒和李諾文獲准繼續保釋;26歲的林倫慶脫罪後當庭釋放,他在庭外與支持者擁抱,說多謝支持,並需要時間休息。
梁天琦的代表律師蔡維邦在庭外表示,梁天琦的言行並無叫人破壞社會安寧,認為煽惑暴動不成立的裁決正確,但他對梁天琦一項暴動罪成感到失望,會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至於未有有效裁決的控罪會否重審,則是控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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