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由於涉嫌貪污被廉署落案控告,他原本擔任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機管局證實馮永業已經離任。
55歲的馮永業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和行為失當罪2項罪名,控罪指馮永業涉嫌在2004年9月,從商人陳婉玉接受51萬元,作為傾向優待陳婉玉及她關連公司的報酬,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陳婉玉被指向馮永業提供51萬元利益;馮永業的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指他在無合理辯解下,接受陳婉玉51萬港元款項,作為購買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並向政府隱瞞或無向政府申報,而馮永業作為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航空組主管,在處理和審批有關陳婉玉公司所作的申請時,無申報利益衝突,商議和決議過程亦無迴避。區域法院將於11月再聆訊案件。
馮永業在2010年開始出任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廉署落案起訴後已被暫停一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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