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新例之下,市民必須購買官方指定的垃圾棄置家居廢物,預計最快2020年底前落實。
環境局建議首3年將指定垃圾袋的收費定為每公升0.11元,以一個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的垃圾袋為例,每月需繳付33元或51元,至於其他大型廢物則每件劃一收費11元;指定垃圾袋分9種,容量由3至100公升不等,設有防偽特徵,將來可在超市、便利店、油站、郵政局買到常用的10公升裝,每個賣1.1元,15公升裝賣1.7元;新例如果通過,市民必須要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否則食環署會拒收,當局亦會在全港170個黑點,監視非法棄置廢物。
政府估計最快2020年底實施,首半年屬於適應期,將口頭勸喻或警告違例者,半年後政府會根據投訴及舉報,到黑點嚴厲執法,如現場截獲有人違例,會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明白落實收費有挑戰,有不同原因令落實時間或有多少變數,但建議落實框架以教育為本、加大社區支援資源及外展協助,做法已相當務實,能配合徵費向前行,未來會與業界和政黨保持溝通爭取支持。
許智峯籲勿以價低者得聘承辦商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歡迎政府計劃落實都市固體廢物徵費,並謂立法規管有助改變市民的行為習慣,但明白不少人起初未必能夠接受垃圾徵費,政府需要加強教育,做好社區回收工作,不應該再以價低者得的原則聘請社區回收承辦商,否則回收所得的物料無法乾淨回收,只會浪費市民的工夫。
民建聯葛珮帆同樣贊成政府落實垃圾徵費,但關注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否切實可行,以及對市民日常生活會否構成影響,以往政府推出的建築廢料和「四電一腦」徵費計劃,令新界鄉郊出現非法棄置廢物的情況,構成環境污染,質疑政府是否有足夠的配套。
《成報》Facebook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