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領取綜援夫婦虐待有兔唇的11歲女兒,35歲男被告及40歲女被告承認兩項虐兒及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襲擊罪,周五(9日)在觀塘法院被判24個月感化令,期間要接受感化官與心理治療,法庭將於明年5月9日聽取兩人的跟進報告。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兩名被告的報告評價正面,而事主亦希望與父母重修關係,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二人接受感化而毋須入獄,同時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判處非監禁的機會。
案情指出,今年1月受害女童被老師發現衣衫較胞妹單薄,後來社工更揭發她不但沒有保暖衣物,更曾遭父親用砧板打頭;去年9月開始,男被告因受害女童偷取同學財物,禁止她洗澡和使用熱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