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殘疾院舍職員承認非禮一名女院友,周五(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8個月。
66歲被告余國華透過代表律師向受害人、法庭及警察道歉,表示知錯,心理報告顯示再犯機會低,並肯接受私人心理輔導。被告妻子、兒女、弟弟及弟婦均有到庭,並呈上多封求情信。
署理主任裁判官在判刑時表示,案情非常嚴重,被告職責是照顧事主,但就利用與事主之間的信任侵犯對方,原則上要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被告的年紀及認罪,因此判監8個月。
案發於去年11月,一名女院友在院舍去廁所時無鎖門,被告突然推開門及將她非禮,女院友翌日通知父親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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