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年3月公布斥資約110億元推行「關愛共享計劃」,向年滿18歲無物業、無領取綜援等合資格人士派發4000港元;政府周一(31日)表示,合資格市民可於明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領;當局早前估計有280萬人受惠。
市民可於1月21日起在計劃的專頁下載申請表格,或到民政事務總署、學生資助處或職津處索取申請表格,然後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向職津處提交表格申請。
申請者需符合以下條件:年滿18歲;持香港身份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沒有受惠於2018至19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2個月款項;無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在香港沒有物業。
任何人士如符合前述5項資格,但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8至19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港元,可申領4000港元扣除差餉寬減的餘額。
任何人士符合上文前4項資格,但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者,如在香港沒有物業,而所得的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少於4000港元,可申領4000港元扣除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後的餘額;如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和2018至19年度差餉寬減額合計少於4000港元,可申領4000港元扣除差餉寬減及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後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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