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旅客因走私沉香木,周五(8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監禁16個月。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於去年8月16日在機場截查兩名分別51歲及32歲入境男子,在他們的行李內分別檢獲約17公斤及24公斤的沉香木。
漁護署其後檢控該2名男子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日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周五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2名被告各即時監禁16個月。
沉香屬所有品種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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