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梨樹路去年3月發生恐怖車禍,一名母親抱着2歲女兒在路邊候車時,一輛上斜駛至黑色寶馬房車突然失控衝上行人路,壓向母女,母親奮不顧身緊抱保護女兒下,雙腳分別斷肢及血肉模糊重傷,送院截肢保命。任職地產經紀的涉案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區域法院周一(15日)聽取辯方進一步求情後,押後至月底判刑。
被告陳曉昇,29歲,承認於去年3月19日在荃灣梨樹路危險駕駛,令36歲女途人杜穎楠嚴重受傷。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當時很忙,案發前一晚有一宗成交,到了上午又要開會,事發時駕車回家取佣金,形容被告「發雞盲」,是低級錯誤,只因太忙而分神,但沒有超速、醉駕。
法官郭偉健聽完求情,質疑被告沒有足夠休息而駕駛,最終導致危險駕駛,認為現階段判監的可能是百分百,但見到辯方用心求情,會重新考慮一次,心目中刑期未有定案;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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