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母親梁笑芳,前年8月25日疑因難忍三個月大兒子哭聲,於長洲對其猛烈搖晃、掌摑搣臉及擲落床,男嬰之後送到長洲醫院(圖)證實死亡。母親早前經審訊被裁定誤殺罪成,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8年。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雖有適應障礙、智商較常人低,但仍應可辨對錯,而身為人母,養育子女有道德及法律上的責任,強調任何懲罰均無法彌補已失去的生命。
法官又指,被告雖對事件感到後悔及自責,但均非有力求情理由,指案情顯示,死者多次受到傷害,被告多次施襲,並非一時受激怒而犯案,被告胞姊更透露被告不喜歡自己的兒子,每星期襲擊兒子1至2次。
法官特別指出,被告如在發現兒子沒呼吸後即時報警,男嬰生命或可被救回,最終判被告監禁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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