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少女與其59歲離婚中醫師父親,承認8年前先後兩次亂倫。區域法院法官早上聽取兩人求情後,押後至6月12日,索取女兒的感化報告後再判刑。
代表女被告的律師指,女被告錯愛父親,知道父親打算再娶時感到嫉妒,提出以初夜換取父親改變主意,又指女被告曾想過自己認罪,換取控方不檢控父親。
男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已深切懊悔,明白自己的行為不合乎道德倫理,打算事後移居內地,與女兒保持距離,重犯機會低,希望輕判。
辯方又呈上女被告胞弟所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不能想像生活中失去胞姐,又指胞弟是為保護胞姊而舉報案件,但事後才知悉胞姐是同意性行為,因而大受打擊需要食抗抑鬱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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