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男子余祖林日前涉嫌在高等法院一個法庭內亮刀,指嚇法官陳嘉信,其後自首並被落案起訴刑事恐嚇,周四(19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暫時不准保釋,下周四再作保釋審核,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審訊。
控方表示,此案有別於一般刑事恐嚇案件,被告在庭上直呼法官陳嘉信的全名,顯示他有計劃和目的行事,而在法官席前2米揮刀,威脅法官人身安全。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2012年來港居住,現持有香港身份證,任職裝修工人,月入1萬元,是家中經濟支柱,妻兒則在內地,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讓其保釋外出工作。
裁判官張潔宜指案件嚴重,擔心被告再犯,不會按時往警署報到,加上控方證據強烈,故駁回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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