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律師江天勇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周二(21日)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江天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法院在微博上的公告指出,審理查明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發布大量言論攻擊和詆毀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及國家法律制度,並多次到境外參加以推翻國家政權為內容的培訓,向境外反華勢力申請炒作熱點事件的資金。
法院認為,江天勇顛覆國家政權的證據充分,但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當庭認罪悔罪,因此採納辯護人從輕處罰的請求,並強調有關判決是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而作出。法院稱,江天勇的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界群眾代表以及記者共48人旁聽宣判。
46歲的江天勇是著名維權律師,過去曾參與為維權人士胡佳和高智晟等辯護,以及代理過法輪功的案件;去年12月被警方拘捕,今年6月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批准逮捕,8月在長沙法院一審,在庭上承認利用社交媒體發表攻擊司法機關的言論,包括捏造「709事件」被捕律師謝陽在羈押期間受酷刑對待的文章,並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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