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5年前導致一名女顧客死亡的案件,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周一(18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入獄12年及110年。
周向榮及陳冠忠早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法官張慧玲於判刑時批評周向榮沒有悔意,為了搶先推出CIK療程,即使療程仍處於實驗階段都推出市場銷售,而且沒有為CIK療程進行測試,以及告知案中死者陳宛琳療程的風險,違反對陳宛琳應有的謹慎責任,做法不負責任。
法官指出,周向榮向公司內部發出指引,要求員工游說顧客參與療程,並推出現金回贈,以吸引會員的方式,令更多人被鼓勵參與療程;法官形容有關銷售手法低劣,令人震驚,當中涉及誤導,令人難以相信周向榮並非貪錢的商人,而周向榮要求參與的顧客簽署聲明是為了避免就事件負上責任,明顯將自己置於法律風險之外。
法官說,案情嚴重,必須判處長期監禁,周向榮以12年為量刑起點,以反映社會的恐懼及厭惡,沒有減刑理由,最終判他監禁12年。
陳冠忠囚10年 家人聞判痛哭
至於陳冠忠,法官稱他負責實驗室的研究,並無發現事主血液受到嚴重污染,也沒有制定一個安全的系統確保療程經過嚴謹測試,形容他是不負責任,不接納其所指事件只是意外及錯誤決定。
法官表示,明白陳冠忠有初生女兒需要照顧,但亦要考慮陳宛琳的家人,因此判陳冠忠入獄10年;陳冠忠的家人聞判後痛哭。
案中的第三被告女西醫麥允齡,陪審團早前未能就她的誤殺控罪達致有效裁決,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9日處理,期間麥允齡獲准保釋。
周向榮、陳冠忠以及麥允齡是被控於2012年10月用一種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抽取死者陳宛琳的血液,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她的身體,嚴重疏忽,非法殺死陳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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