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三人,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的案件,終審法院周二(16日)完成審理3人的刑期覆核上訴,押後裁決,3人獲准繼續保釋,直至終審法院下達裁決;三人在聆訊結束後都表示,預料裁決結果正面。
黃之鋒說,雖然對今次上訴結果傾向正面,但即將要面對佔旺案的判刑,仍會慎重面對未來審訊,而接連面對不同案件審訊,心情複雜,有如坐過山車。
周永康表示,一直正面面對審訊,準備好面對任何判決,並關注今次審訊結果對同類案件的影響,希望結果可以對未來案件審訊有利;他又謂現時最關心不是自己的判刑,反而是政府如何處理律政司司長的僭建風波。
馬道立:動機有多好都不可過火
最初被判社服令和緩刑的雙學三子,被律政司覆核刑期,上訴庭去年改判入獄6至8個月。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陳詞稱,上訴庭處理刑期覆核時,不應該以上訴方式處理,兩者的程序是有分別,上訴庭不應該自己裁定案情,但當時上訴庭用了新加的文件作判刑考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問,是否即使原審文件不足以講述整件事,法庭都只能依賴原審文件?他認為法庭不應局限於原審的文件。
代表羅冠聰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指出,上訴庭只應看原審判刑時原則上有否犯錯,是否明顯過重或不足,判刑應要考慮動機,3人的刑期大躍進會造成「寒蟬效應」,上訴庭在處理刑期覆核時應該要持平。馬道立認為在考慮動機時,公民抗命是重要,但即使動機有多好都不可過火。
師彭耀鴻又謂,法庭案例對「非法集結」有一個判刑規律,只有兩宗涉及暴動的案件判處監禁。不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出,上訴庭的作用是要制訂判刑指引,如果上訴庭決定由這刻開始,需要就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件有更嚴厲判刑,實際上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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