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颁下判辞,拒绝批出禁止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通车时,实施「一地两检」的临时禁制令,申请人青年新政梁颂恆及长洲居民郭卓坚须支付政府一方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讼费。
「一地两检」条例6月在立法会通过至今,有5人入禀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梁颂恆和郭卓坚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在司法覆核的聆讯前暂缓执行「一地两检」,梁颂恆早前向法庭陈述理据称,「一地两检」安排跟《基本法》最少10条条文互相牴触,并谓即使不乘坐高铁,宪法利益同样受到侵害。
法官周家明颁下判词指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政府一方曾表示若颁发临时禁制令,高铁9月一定无法通车,会对旅客、商人和僱员带来影响,港铁公司、专营巴士、小巴公司每个月约有3亿7000万元的损失,以及浪费每个月约1亿7000万元的营运和维修开支,也会有人因此失业;政府还指出如果高铁未能如期通车,会损害香港作为区域交通枢纽的声誉,也会对旅客带来不方便,限制了他们返内地的交通选择。
法官称,如果现在颁下临时禁制令,但「一地两检」最终被证明是合宪,香港社会就要承受以上的损害,法庭需要考虑批准还是拒绝颁发临时禁制令对造成不公义的风险较小,经过详细考虑之后,认为拒绝颁发临时禁制令可能造成的伤害会少过批准颁发,故驳回有关申请。
法官又引述梁颂恆指出,高铁可以在实行「两地两检」情况下营运,但由于紧接西九龙站的4个内地高铁站的海关、入境及检疫设施均未能配合,因此认为建议不可行。「一地两检」司法覆核聆讯预计10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