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由下月1日起,在内地居住满半年,有固定住所,在内地就业或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免费申领居住证,每次有效期5年。
申请人在填写登记表后,可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在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处理;一般于20个工作天内发放,居民证会有相片、指纹信息及住址;持证者如果丧失港澳台居民身份,使用虚假证明骗取居住证或者可能危害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签发机关可宣布居住证作废。
国务院早前公布居住证申请安排,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及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持有人还享有办理金融业务、住宿及乘坐交通工具等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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