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九巴车长前年驾驶巴士行经尖沙咀清真寺对开失事剷上行人路,一名女途人被捲入车底,送院后不治,车长早前被裁定一项危险驾驶引导致他人死亡罪成,周一(10日)在区域法院判监20个月,停牌5年。
事发在前年9月29日,42岁被告梁衞刚驾驶「1A」路线九巴沿弥敦道往油麻地方向行驶,在清真寺对开失控撞倒一名等候过马路的26岁女途人。案情指被告事发前曾经进食有芝士的麵包,怀疑敏感导致身体不适,巴士从总站开出后3分钟内曾两度呕吐。
法官姚勋智指出,被告有6次案底,包括盗窃、藏毒、贩毒等,以及一次交通违例被罚款的记录,在2015年驾驶时使用手提电话。法官称,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是严重罪行,会为死者家人带来伤痛,本案严重之处,是被告早在总站开车后已经呕吐两次,明知自己不适仍然冒险驾驶,对行人、乘客造成危险。
法官批评被告的行为不负责任,如果案发时并非清晨6时和有障碍物,可能会造成更严重后果,令更多途人受伤,巴士上的乘客也面对更大危险;考虑被告案发后要接受心理、精神科治疗,日后难以投入同类工作,故判处其监禁20个月,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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