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在名下的屯门独立屋僭建水池,周二(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僭建罪名成立,罚款2万元,须要2周内支付。
78岁潘乐陶上午没有到庭,辩方透露他周一晚因病入院;裁判官指出,由于是传票控罪,被告毋须到庭。
控罪指潘乐陶身为屯门海诗别墅3号屋的拥有人,明知事先未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书面批准及书面同意,进行建筑工程,建造一个约一百呎的水池构筑物,违反了《建筑物条例》。裁判官接纳控方所指有关水池难以移动,盛载14公吨的水,负重庞大并非临时性;裁判官不认为潘乐陶会移动有关水池,因此水池在某程度上是一个永久性建筑物,受到《建筑物条例》规管,潘乐陶在建筑工程开始前,需要向屋宇署入则申请。
辩方求情时称,潘乐陶是本地和国际工程界翘楚,取得多个奖项以及参与多项公职,罚款最爲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