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長達79天的「佔領運動」除了嚴重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外,亦是對警隊的執法大考驗,包括百多名警務人員執法時受傷,其中一名警長暈倒至今仍是植物人,甚至出現警察膳食車被示威者截停檢查等罕見情況。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判決相信可讓公眾明白在法治社會中,政治不可凌駕法律。「4點鐘許Sir」許鎮德則認為,判刑是否合理視乎每個人想法,「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辯方表示,佔中三子會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因刑期過重。代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的大律師馬維騉表示,近日才得知陳淑莊身體狀況,案件其他被告判詞適用於陳淑莊,但不會預計刑期。代表邵家臻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積極考慮上訴,對判刑感到失望,認為今次是涉及和平示威,不用判處監禁。
就被告的刑期,社會有不同看法。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佔中案判決恰當,屬預期之內,相信法官已考慮各被告犯罪過程中並無涉及暴力,亦有祟高政治理念。湯相信,無論刑期多長,在社會應有阻嚇及啟發作用,顯示無論爭取甚麼政治目標,都應透過合法途徑;刑期過長可能對香港的「痊癒期」帶來更大影響。不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3名發起人被判有罪是因法官認為整個運動超越合理障礙,但認為其中兩人被判16個月及即時入獄,刑罰偏重,因事件本質是和平、非暴力及不為私利。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會研究法官判刑理由和主控官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警方發言人回應稱,尊重法庭裁決。
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稱,今次法院的判決相信可讓公眾明白在法治社會中,政治不可凌駕法律;所謂「違法達義」亦是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非法佔領行動無論對法治的衝擊、社會秩序的破壞、公共安全的威脅、以及不守法意識的蔓延,都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
「4點鐘許Sir」:公道自在人心
在「佔領運動」期間,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幾乎每天下午4時召開記者會代表警隊發言,因而獲網民給予「4點鐘許Sir」之稱號。他昨天接受《成報》訪問時,不評論判刑孰輕孰重,因每個人對於判刑均有自己的看法,認為「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不過,他認同法官所指,眾被告毫無悔意,影響甚廣,讓整個社會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已經退休、現為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監的許鎮德回望過去,對於非法佔領事件的感想可總結一句:人有所為,有所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