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4月 24日
星期三
   | 氣 溫 : 26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公屋富戶隱瞞4物業資產逾千萬 判160小時社服令 房署將收回單位
發佈日期 : 2019-04-26

天恒邨一名公屋富戶被揭擁千萬元物業,被判處160

住在天水圍天恒邨的一名公屋富戶,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沒有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亦沒有超出224萬元的上限。房署及後揭發他原來擁有四個總值1,126萬元的香港住宅物業。涉案富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作出虛報陳述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參閱感化的報告後,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房署會向被告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及收回單位。  本報法庭組報道 


房署發言人指出,被告在2018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以及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該家庭的資產上限為224萬元)。其後調查發現,該戶主案發時擁有四個香港住宅物業,市值評估為約1,126萬元。其後被控以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6(1)(a)條。房署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而根據2016年12月修訂「富戶政策」,若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不論其家庭入息為何,均須遷離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


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屋居民,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準確填寫申報表,否則住戶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若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第27(a)條,罪成最高可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翻查資料,過往曾有公屋富戶因未有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最終被判處罰款及監禁。今年1月,一名黃大仙富山邨公屋居民,去年5月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隱瞞當時以聯權共有方式,擁有一個西營盤住宅物業,沒有申報,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判罰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緩刑18個月。另外亦有居住於何文田愛民邨的公屋居民,因無申報每月從投資戶口所賺取的股息收入,約為19,000元,今年4月被判處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您可能有興趣:

1
特首李家超指示全面調查 沙田渠務奪命意外 4渠工疑吸入硫化氫2死2傷

2
死者李凱威父親稱兒子經驗不足 不應獲安排落沙井工作

3
源禾遊樂場18年前發生同類事故釀2死

4
律政司首引《反恐條例》提控 屠龍小隊擬放置2炸彈威力足以炸穿30道牆

5
特區政府強烈不滿美國人權報告不實偏頗

6
政府部分應用程式物非所值 消防處逾百萬開發僅7.4萬次下載 屋宇署「窗安無事」總下載僅6000次

7
10大最低總下載次數政府開發應用程式

8
「我的天文台」總下載量1100萬次 不涉額外開發及維護支出

9
被指盼主導整條「國際線」 黎智英借政治素人鞏固傳統泛民立會議席

10
Mark Simon研究初選 冀「黃絲」大勝立法會選舉

11
年中再添置600個 暫無追蹤及人臉辨識 旺角鬧市設15組閉路電視鏡頭防罪滅罪

12
馬鞍山一小學女教師廁所遭偷拍 警方拘21歲實習男教師

13
男子易服潛入德望學校女廁偷拍 判監半年

14
促環諮會否決報告 發展局:報告嚴格按法例及要求進行 環團轟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 錯漏百出

15
發展局:正檢討《建築物條例》考慮簡化檢控程序及提升罰則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