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於長沙灣一所幼稚園任教英文達三年的外籍男教師,涉嫌於去年7月中在校內非禮兩名6歲中國籍的女生,伸手入她們的裙和內褲內,觸摸她們的左邊大腿內側。他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審結。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自辯口供不可靠,供稱想「涼冷氣」而進入肇事課室的理由實屬藉口、被告身為成年人竟聲稱被女童扯至幾乎失平衡向前跌等說法亦不成理,由於其中一名女童的口供有疑點,只裁定其中一項非禮罪名成立。裁判官痛斥被告身為教師而作出侵犯學生行為,嚴重破壞誠信,法庭有責任保護幼童免受性侵犯,重囚10個月。 56歲加拿大籍被告Robert Scott Johnson原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出他在去年7月13日在長沙灣某幼稚園的課室內,猥褻侵犯女童X及Y。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婚,其菲籍妻子患有心理創傷,偶爾會來港探望他。其妻昨到庭聽取判決,聞判時眼泛淚光。
5個月為量刑起點加刑一倍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稱,Y的證供清晰明確,明確說明雖然看不到被告摸她,但感覺到被人觸摸私處。X向警方表示被告曾觸摸其大腿內側,惟於庭上卻否認此事,故認為X的證供並不可信。被告的自辯口供根本不可靠,他聲稱想「涼冷氣及不想打擾學生而走入案發課室,此說法沒有說服力,因課室正正有學生休息。被告又指X搗蛋不睡覺,想責罵她時,X捉着其手指向前拉,令自己差點失平衡向前跌。陳官質疑被告重達175磅,作為一個高大的成年人,竟會被年幼女童扯至失平衡跌倒,不接納其說法。 陳官續稱,被告身為教師,作出侵犯學生行為,破壞雙方的誠信,無疑是加刑因素。Y案時剛過6歲生日,非常年幼,並無能力保護自己,法庭有責任保護純真年幼的孩子,為另一加刑因素。以5個月為量刑起點,加刑一倍至10個月。 根據案情,Y的會面錄影片段稱,當日午睡時,被告伸手入她裙褲內,「摸到我條底底」,觸碰到小便位置一下。由於有被遮蔽,課室內兩位班主見不到她被摸。她事後則有將事件告訴老師。辯方向Y指出,Y稱當時用棉被蓋頭和身,應不會見到何人會非禮她。Y最初表示同意,惟之後明確地指出是「英文老師」碰到其私處。她亦不同意是同學意外摸到她的私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