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勢奪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導權,民主派批評違反《議事規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昨日在一片混亂之下,通過由建制派議員聯署的要求,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取代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以選出主席。立法會秘書處隨後發信指出,法案委員會如有過半數委員支持,便被視為採納指引。由於建制派目前佔大多數,指引很大機會獲採納。 本報港聞部報道
為堵塞法例漏洞,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但負責審議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在上月17日及30日召開兩次合共四小時會議,仍未開始第一項議程,即「選舉主席」,建制派批評是負責主持會議的最資深議員、民主黨涂謹申「拉布」所致。40名建制派議員日前聯署要求內會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由石禮謙代替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而內會特別會議昨午舉行。
民主派批評違議事規則
會議由下午2時開始,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大約兩小時後才開始討論由建制派提出的建議。公民黨楊岳橋說:「為何是石禮謙,除了『德高望重』四個字以外,如何符合整部《議事規則》,指引這兩個字的精神?」議會陣線毛孟靜表示:「可以輪住來,有第二名(資深)的。現在不是,跳一跳去到第三名(資深的)石禮謙。」會議期間,包括民主黨胡志偉等多名民主派議員多次走向主席枱,會議無法繼續,立法會內會主席、民建聯李慧琼三度暫停會議,並曾要求毛孟靜及議會陣線范國威離開,但范國威拒絕,會議轉到另一個會議室繼續。
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指出,法案委員會經過四小時會議後仍未能選出主席,是「前所未有的荒謬」,並批評涂謹申和民主派是想癱瘓立法程序,完全不能接受。
直至傍晚6時許,內會以37票贊成,19票反對通過同意向法案委員會發指引,由石禮謙代替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楊岳橋批評:「法律顧問亦不能清楚解答為何能發出一個缺乏法律基礎的所謂指引。必須指出,指引中指名道姓要求議員出任主席,這本身是缺乏任何理據,而正正如此,民主派不接受這指引。」毛孟靜說:「預了會通過,因為我們人數不夠,正正讓大家看到,今日我們一起見證香港民主歷史上制度暴力、議會暴力。星期一,這條指引變相給彈藥我們,我們要好好討論法案委員會是到底如何需考慮。」
委員會周一選正副主席
法案委員會將於周一下午4時30分召開第三次會議選舉正副主席。立法會秘書處昨晚向法案委員會委員發信指出,要求在周一中午12時或之前書面通知秘書對內會的指引考慮,若取得過半數委員支持,指引將被視為獲得採納。由於建制派目前佔大多數,指引很大機會獲採納。
根據《議事規則》第76(11)條:「除本《議事規則》另有規定外,任何法案委員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由該委員會自行決定。在作出任何此等決定時,法案委員會須考慮根據本議事規則第75(8)條(內務委員會)提供的指引。」立法會秘書處回覆傳媒查詢時稱,由於法案委員會目前還未選出主席,秘書須通知委員有關內會的指引,認為切實可行的做法是以書面通知所有委員,並請委員根據《議事規則》考慮。
涂謹申批評,秘書發出的通告是未經他同意和指示下發出,已指示秘書長收回,理由是內會指引應該在法案委員會內討論後決定接納與否,而不是透過書面決定。他批評,立法會秘書處越權,令他漸對秘書處的中立性失去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