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聯同香港眾志等團體共九名成員,於2016年11月進行反人大釋法遊行,擅自將終點更改為在中聯辦外,更在中聯辦外與警方衝突,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昨日審結,當中吳文遠全部罪名成立,其餘大部分被告亦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9月11日判刑。裁判官黃雅茵表示,多條片段和相片清楚顯示,吳文遠當時坐在鐵馬上,呼籲遊行人士爬過鐵馬,高喊「我哋人多過警察」、「爬出嚟就得」,多次無視警方警告,煽惑遊行人士爬過鐵馬,衝出馬路。
●高喊「我哋人多過警察」
裁判官黃雅茵指,遊行當日部分遊行人士臨時將遊行終點,由皇后像廣場改至中聯辦,期間在干諾道西及西邊街交界,吳文遠坐在鐵馬上,向示威者指他們人數多過警察,呼籲慢慢有秩序爬過鐵馬走出馬路。裁判官認為,吳雖著示威者「慢慢」及「有秩序」地爬過鐵馬,但警方已在該處設立防線,故爬過鐵馬必然涉及攻擊性、粗暴及擾亂秩序,不會是守秩序,其行為必會令警員及記者合理地害怕自身和財物安全,破壞社會安寧及其他示威者作出相同行動武力對抗警方,裁定吳文遠兩項罪名成立。
黃官特別提到,若遊行人士呼籲突破警方防線,警方必定會阻隢,並使用一定程度武力,過程不可能有秩序。警方的人群管理安排合理,並無阻止遊行人士前往中聯辦,但警方需平衡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利,不能長時間封路。即使警方未能作出臨時安排,也是可以理解。
七名被告依次是吳文遠、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葉志衍和盧德昌、社民連成員陳文威和副秘書長周嘉發、人民力量周樹榮、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另外,香港眾志前成員林淳軒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早於案件開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及參與非法集結罪。周樹榮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