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警方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在日前的反修例衝突中出動。傳媒人游清源表示,「速龍小隊」人員當天表現「令人既驚且怒」,質疑不少是持單程證來港的武警。
至於關注人權組織「民權觀察」昨日表示,留意到當日有「速龍小隊」人員使用武力驅散、拘捕示威者,但由於其制服沒有印上警員編號,加上涉事警員配帶頭盔、眼罩,公眾難以看到他們的容貌,憂慮即使有人濫權,市民亦難以追究。「民權觀察」促請「速龍小隊」人員在頭盔及制服上清楚展示警務人員編號。
「民權觀察」指出,翻查過去的新聞圖片,特別戰術小隊在2016年執勤時,制服上仍有展示警務人員編號,但在近日的行動中,他們的新制服並沒有展示編號。「民權觀察」質疑此做法是警方刻意協助警員在使用非法武力後可逃避刑事法律責任。「民權觀察」續稱,《警察通例》20-14規定警察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辨識警員的身分是一切調查、問責行動的基礎。故此,「民權觀察」促請政府及警方正視此情況。
「速龍小隊」於2014年6月成立,在大型衝突時會被召喚增援,主要責任為大型事件中防暴、維持內部保安,以迅速的手法移除障礙及執行鎖定及拘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