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涉嫌於7月7日九龍區遊行完結後,用大聲公向警方叫喊,令警員耳朵受損,被控兩項襲警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申請隱藏案中遇襲警員姓名,僅英文字母代替,指網上「起底」行為或對警員作供構成壓力。辯方卻認為控方未有證據支持,更指若按控方做法,很多案件都要隱姓埋名,裁判官指這涉公眾利益,下次提訊時再作處理。案件押後再訊。
被告區諾軒(32歲),被控於2019年7月8日大約凌晨12時25分在香港九龍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AAA,及於同日同地凌晨大約12時27分至31分期間襲擊警司EEE。
#控方:警被全家起底 構成壓力
控方在庭上提出以代號「AAA」及「BBB」,代替警員的身分,指基於現時的社會情況,網上針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進行起底、欺凌,有需要保障證人的私隱權及保密權。
辯方律師反對,認為無合理基礎提出申請。因一般而言,為免性罪行案件中的事主會感到尷尬或名聲受損,而不願意出庭作供,才會隱藏事主身份及姓名。而本案控被告襲警,如兩名警務人員案發時在正當執行職務,不應對兩人出庭作證構成壓力。
#辯方:有礙公眾知情權 應公開
裁判官押後案件,讓控方準備有關網絡「起底」情況的資料,以支持相關申請。裁判官又指社會上每一人都可能被傳召上庭作證,因此法庭須考慮到公眾利益,及使得司法公義可得到彰顯。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再訊,屆時亦將處理控方申請。 |